电子系学生自律委员会早、晚检查工作规程

作者:电子系发布时间:2007-12-10浏览次数:733责任编辑:webdianzi

 

一、队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  工作时必须佩带工作证,服装整洁,不能赤膊、穿拖鞋。

.  工作时间安排:早晨645在所要检查的楼下集合,650开始检查。晚上925在公寓楼下集合。若要请假则应在工作的前一天晚上1030之前打电话或直接找主任,向主任说明请假的原因,不得口头传达。

.  工作时,不得在楼内嬉戏打闹或大声喧哗。

.  在进入被检宿舍时,敲门、关门都要轻,尤其是敲门时只要能让宿舍内的人听见即可,声音不可过大更不能用手砸门。检查完毕后,把门顺手给带回(特殊情况除外)。

.  进入宿舍检查时,首先要用简短的一句话表明自己的身份和进入的目的,如“你好,我们是自律委员会的,检查早起”。同时,检查是否有未起的同学,为了工作的方便,如有未起的同学则应先退出宿舍再进行记录。

注意:

a.检查时若有床号与平日床号顺序不同,则以通用的床号顺序进行记录。

b.进行检查时,若敲门时间在二十秒以上还未开门的宿舍记为“全舍未起。

c.凡是坐在床上没有开始穿衣服的同学,一律按未起记录。

.  在工作时,每检查一个宿舍至少有两名干事同时进入,且同时记录结果。记录结果不得随意涂改(检查“工作手册”的工作由楼长进行具体负责)。

.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适当地运用一些礼貌用语,不得与被检同学发生口角,更不能有辱骂同学的现象发生。

.  队员在检查后,不得把自己和队长的联系方式告诉被检同学,其中包括姓名、宿舍、宿舍电话、手机号码、所在班级等。如果被检同学对所检查结果有不满或有疑问,则告诉被检同学到校自律会办公室进行详细询问,或让其拨打办公室电话051986457145。尽量避免与被检同学发生纠缠。

.  检查时态度要端正,不要让同学有厌恶的感觉。我们的早检工作所做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同学门早起,应让同学们尊敬我们的工作,而不是让同学们害怕或厌恶我们的早、晚检工作。

二、主任、楼长工作的基本要求:

.  每天按时上岗,必须在645之前到岗,650开始检查队员是否佩带工作证,是否到齐,一定要严格考勤,并认真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如有队员没有佩带工作证则不得允许其进行早检工作。

.  必须亲自带领队员进行早检,不得把工作交给队员或由队员代替组织进行早检工作。

.  监督队员进行早检工作,并防止队员有不得当的工作行为发生,如:当队员与被检同学发生口角时,主任、楼长应及时予以纠正或调解。

.  检查队员的记录是否正确,防止有错误或漏记的现象发生。

.  工作时,必须保持高度的灵活,尽量避免队员与被检同学发生磨擦,若发生意外队长则必须上前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给所分管副主任,并通过正常的手续进行调解。

.  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  督促队员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督促队员门认真学习并引导他们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三、特殊事件的处理步骤:

.  队员与被检同学发生口角,队员遭到辱骂甚至殴打时,队长应在第一时间上前制止,使事态缓和,并认真的记录被检同学的宿舍和床号,尽快地向分管副主任、主任汇报情况。

.  拟定一份报告,写明当时的情况,并认真分析是哪方的错误,如果队员没有按照早检基本规则办事,则应标注出来,按照处分条例进行批评。

.  队长在事件发生当天与所分管副主任一起,向分管自律会老师报告情况,并按照事情情节的严重程度向老师申请进行事态调查。

.  办公室在得到所分老师的同意后组成事情调查小组,调查事情的原委,并搜集证据,把调查报告上交所分老师。

.  老师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如果是队员们本身的失误,则应先追究队员与队长的责任,并考虑被检同学是否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检同学需要承担责任的应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先拟定一份通报计划发放到当事人所在班级 。最后在当事人接受并得到学生处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做出最后的通报处分,并把处分文件送往当事人所在班级。

.  在各项工作结束后,回顾事情的原委,总结经验并在自律会内部通报,防止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另外如果是自律内部成员的失误则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自律会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