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系众多家庭贫困的学生获得了国家、社会、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资助,这些帮困助学的善举温暖了贫困学生的心,有效地解决了他们面临的现实困难。然而,一些接受资助的同学因此产生了自卑心理,在平常的生活中不够开朗,总觉得低人一等,抬不起头,亦有少部分同学产生了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
为促进贫困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避免他们产生惰性及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系党总支经研究决定,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各种形式的公益劳动。通过参加公益劳动,努力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让这些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打开眼界,放开心胸,回报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具体规定暂定如下:
一、受资助贫困学生须协助系部辅导员老师、班主任、
二、协助系团委学生会做好相关活动的准备、现场布置等相关工作,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在校园内积极帮助遇到困难的老师、同学;在校园外,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热心参加公益事业。
四、关心班级同学,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意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主动承担班级、宿舍事务。班级其他同学也要尊重贫困学生,严禁出现歧视性的言行。
五、
六、
七、对于思想不端正,或出现奢侈消费、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言行的少部分受资助同学,
电子电气工程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