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

作者:电子系发布时间:2007-09-21浏览次数:1603责任编辑:webdianzi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在我校的全面实施,丰富活跃我院校园文化,满足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江泽民同志“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有利于调动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和能力。 

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宗旨

我院推行素质拓展计划,将以“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的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为底蕴,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素质培养,引导学生广泛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强化实践和职业设计指导,以成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为重点,鼓励学生积极投身青春创业。大学生素质拓展以第二课堂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实现与第一课堂教学活动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实践、创业能力,实现当代大学生个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发展,更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成长的新要求,使我院的学生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内容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整合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范围

2007级学生为开端,在全日制学生中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并推行颁发《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团委、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2.成立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团委书记兼任中心主任,办公室设在团委。 

3.各系部成立系部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由分团委书记、政治辅导员、学生会主席任成员,负责组织一级认证和二级认证,以及对本单位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保管学生的素质拓展证书,保存学生的“素质拓展活动记录卡”和档案。 

4.各班级团支部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班长、团支部委员等组成,负责本支部学生的一级认证工作,对本支部学生的申报情况,做出客观评定和审核。 

六、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保障措施

1.素质拓展专项经费。

除设立学生素质拓展专项经费外,学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向每位学生收取证书工本费5元(含购买证书、打印、认证等),专款专用,逐步建立、完善立项、扶持、评估机制,使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2.加强阵地建设。

院和系部两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要定期研究工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充分利用《常州轻院报》、《轻院青年》、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舆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为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开辟更广阔的空间,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争取各种学生活动场地,并逐步改善活动场地的硬件条件,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3.设立素质拓展举报中心。

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进行自我素质拓展的表现,一般不做主观评价。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不漏登不弄虚作假。对每位学生的认证记录要在所在班级和系部进行公示。对认证记录有疑问者可向举报中心反映,如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将收回有关责任人的素质拓展认证证书不予发放,并参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处理条例》给予处分。 

七、《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及填写办法

1.《证书》适用于我院注册的全日制学生,用于记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和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教学成绩。《证书》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综合测评的依据,并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2.《证书》所列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共分为六个栏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栏: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其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如参加党团组织的政治活动、参加党课培训、党团理论知识竞赛及纪念征文、参观党史博物馆、参加理论报告会等。填写举例:如某生参加了学校的“十六大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并代表学校参加团省委主办的“十六大知识竞赛 ”未获奖,可在此栏这样填写:

获得校级“十六大知识竞赛”一等奖;

代表学校参加团省委主办的“十六大知识竞赛”;

如某生在某学期内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党课培训,并通过了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组织本支部团员参观了“迎接十六大”大型党史图片展;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清明节扫墓和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听取了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中国加入WTO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报告会, 可在此栏这样填写: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党课培训,并通过了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组织本支部团员参观了“迎接十六大”大型党史图片展;

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清明节扫墓和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

听取了学院组织的“中国加入WTO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报告会。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栏:

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要求注明参加活动的级别、时间、地点,调查报告拟定、撰写及获奖情况;参加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及个人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的获奖情况。在认证调查报告、征文撰写等事项的时候,要注意对那种应付了事、两三张纸凑数、有时显系抄袭迹象的文字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证,对志愿服务认证要求各个层次的活动都要有活动证明,以志愿者协会和系部认证为主。填写举例:如某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撰写的调查报告获校级一等奖,并被报送参加省级评选,其本人被评为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可在此栏填写:

被评为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调查报告获校级一等奖,并参加省级评选。

 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栏:

主要记载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要求注有参加学术报告会的次数以及参加科技活动的级别、获奖情况,发表学术类文章注明刊物名称、日期。填写举例:如某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能力弱些,撰写的创业计划在学院选拔中落选,但是组织能力较强,协助老师组织了一场学院级“青春创业座谈会”,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一学期听了三场,并撰写文章《大学生创业的人文环境》在6月份的校报上发表。可在此栏这样填写:

参与组织了一场学院级“青春创业座谈会”;

撰写了创业计划书参加学院的选拔;

听取了三场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6月份校报上发表文章《大学生创业的人文环境》; 

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栏: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填写举例:某学生干部没有文艺特长,但经常协助老师或为主组织各种文艺活动,并带队参加校级比赛,在填写时要注意是协助还是负责组织以及负责的具体内容。如某学期他在学院迎新生晚会中协助老师做前期节目选拔,晚会时负责组织后台服务,为演员做好后勤工作,并带队参加学校的歌咏比赛获三等奖,可在此栏填写:

协助老师做学院迎新晚会前期节目选拔;

晚会时负责组织后台服务,为演员做好后勤工作;

带队参加学校的歌咏比赛获三等奖;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

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填写举例:如某生某学期参加了社会实践部组织的在文化宫广场举办的“保护环境”义务宣传,参加了学生会主办的象棋比赛获得第二名,并尝试创建象棋协会,但没有成功。可在此栏这样填写:

参加了社会实践部在文化宫广场举办的义务宣传活动;

参加了学生会主办的中国象棋比赛,获得第二名;

创建象棋协会的事因为没有实质性进展,就不必写上。 

6)“技能培训及其它”栏: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例如英语、计算机等各类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和自主选择的计算机认证、导游证、驾照等技能培训均可填写,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也可在这一栏里填写。 

3.《证书》主要记载学生的经历和客观表现,一般不作主观评价。所参加的活动需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所获奖项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的文章需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六个栏目可能有互相交叉的地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哪个方面选择适当栏目。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正表格内无法写下,可填于《证书》“备注”页中,学生参加活动如获得校外认证,也可附于本证书内。 

4.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将在2007级学生中进行,为确保计划的连续性与规范化,特制定以下严格的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证书的意义(开学初)――个人申报――团支部认证――系部认证工作中心组织团支部进行归纳分类(期末)――对每位同学的情况进行公示(第二学期的第一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示(第二学期的第2-3周)――系部认证工作中心组织团支部分期、分批统一填写(第二学期的第4-5周)――系部认证中心对证书记载的内容予以认证,并统一管理证书和核算学分――学院认证中心最后认证并确认学分。 

5.《证书》每学期认证一次,每学期末,由学生本人根据证书的要求,挑选本人一学期在素质拓展方面最重要的经历和表现(一般每一栏目每学期不超过四条)草拟一份拟填入证书的内容初稿,报本人所在团支部。团支部应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对所填内容逐条进行核实,并在班级内予以公示,在全班同学无异议前提下,由系部组织团支部首先进行网上认证(电子版),然后统一填写或打印,团支部书记负责签字认证。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对各系证书进行抽查。 

6.学校统一制作“素质拓展活动记录卡”作为认证的重要依据,由团组织、学生会在活动结束后发给参加活动的同学,由个人及时填写,认证依据有四方面:

1)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由各系团总支把关确认;

2)团支部统一组织的活动由团支部把关认证,不发记录卡;

3)非全体参加的活动,发放纪录卡,并以此作为认证依据;

4)获奖证书、正式文件、载有发表文章的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外单位活动的书面证明。

7.证书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统一发放,由各系统一管理,一般在新生入校时发放。

8.证书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统一格式、统一印刷。

9.证书内容一经认证不能随意更改。

10.在发放证书同时,发放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素质拓展登记表,毕业时存入个人档案,登记表所填内容须和证书认证内容一致。

11.通过网站建立网上认证系统,并发行“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电子版,统一编号和管理,以便于学生就业求职时用人单位查询。

八、证书解释权归“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 

 

学术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及时将最新科研与学术动态传递给学生,切实拓展学生素质,加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讲座来源

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聘期内每人每年至少向全院学生做一次专题学术讲座。

讲师聘期内每人每年至少向全系学生做一次专题学术讲座。 

二、讲座题材

题材范围广泛,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范畴,结合学校特色,开设哲学与社会学、经济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类、计算机类等领域各种类型讲座。 

三、管理要求

1.讲座举办单位提前一周以海报、网络公告、通知等形式公布讲座名称(主题)、主讲人及其简介、讲座内容纲目、讲座时间、地点、听讲对象等项目。

2.举办者以各系为主,学校党政部门可以酌情举办,科研处负责统筹管理。系部需配合科研处做好讲座计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3.学生应遵守纪律,努力配合,积极思考和记录,认真填写《学术讲座出勤及学习效果登记表》,按时上交导师,5次讲座为1单元,除提交登记表和统计表外,选择其中12个讲座主题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体会或小论文一份,由导师根据讲座出勤情况和提交的文字材料(学习体会或论文)综合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成绩,合格记1学分。学术讲座学分认定原则上不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2个学分。 

四、其他

本办法从2007级开始执行,由科研处、教务处、团委、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