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轻院春色”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3-30浏览:1952

 

一、活动目的:

  本次摄影大赛系我院工会“我爱我家”主题系列活动之一,以“轻院春色”为主题,旨在发现学院之美,发现学习之美,发现校园生活之美。以“聚焦校园,感受春之魅力”为重点,着重展示“阳春三月、芳菲四月、红色五月”大学校园生活中每一个美丽的瞬间和温馨的时刻。大赛可以活跃以学习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营造爱校荣校的良好氛围,展现我院师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面貌,感受春之魅力,体现校之和谐。同时展示参赛者的摄影技术、想象力和审美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轻院春色”

三、主办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四、协办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五、承办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六、活动对象: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体教职工

七、征稿要求与参赛办法

1、参赛摄影作品以“阳春三月、芳菲四月、红色五月”为时间跨度,反映“轻院春色”这一活动主题。

2、以电子文件形式递交参赛作品(格式为tifjpg均可),照片要求清晰(像素不低于500万)。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组照作品数量4张以上,视为一组作品)均可,使用胶片相机(照片扫描成图片)、数码相机均可。

3、作品可作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凡经过电脑后期制作改变原始摄影面貌的作品不予评选。

4、严禁采取任何方式获取他人摄影作品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

5、参赛作品需放在以作者本人所在系别和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如:xxxx),每幅作品配一段文字注解表现完整情节为佳 (如:柳影婆娑),最后上传至Ftp//工会相关文件夹(名称为“轻院春色”摄影大赛)。

八、作品征集时间

4651016

九、参赛作品展示

所有参赛作品自上传之日起,即在校园内网工会网页“我爱我家”栏目中作专题展示。

十、评奖

1、评奖方式:

邀请行内知名专家担任评委。由受邀老师组成评委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1)专业组(艺术系专业教师、宣传部专业摄影人员):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二名 三等奖五名  优秀奖若干

2)非专业组: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二名 三等奖五名  优秀奖若干

3)作品未获奖的参赛者均能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3、获奖作品展示、发表及收藏:

1)获奖作品展示: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将于5月在我校外网展出。

2)获奖作品发表:本次活动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到相关媒体发表。

3)获奖作品收藏:本次活动的获奖优秀作品将被学院永久收藏。

十一、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需符合要求,凡入选作品的出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

2、作品涉及到肖像权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3、凡来稿参加比赛,视为已经确定并同意遵守大赛的规定,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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